国内进口商提供资料: 1、承诺书 (承诺不在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前使用) 2、成分中文说明书。(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*国家标准的要求。) 3、申明(进口食品适用标准申明,有样张) 4、自己做的标签样张(一式六份) 5、情况说明(写明进口什么产口,什么原因进口及进口后的用途) 6、内包装申明(申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及内包装) 7、卫生证书清单(进口商提供) 8、国内较终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盖章) 代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1、销售厂商出具的销受许可证(或者出口许可证),*一次进口需要原件,后续复印件即可。 2、原产地证,卫生证书,生产日期证明,检疫检验证明 3、彩色原标签样张(另附电子版) 4、原标签样张翻译件(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,如果没有我司可以代翻译,实报实销) 5、中文标签样张(1:1比例,如果没有我司可以申请,实报实销) 注:中文标签国外贴好,或者在放行前在海关监管仓库贴,标签需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。 6、中英文对照配比表(即产品分析单,国外提供的成分分析)(需盖章,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) 7、获奖、获证及法定产区有关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(需盖章,如无获奖情况*提供)